Cerebral palsy 腦性麻痺的預後與治療
Cerebral palsy 腦性麻痺的預後
(一)行走功能的預後
▲依粗大動作發展速度推估: 關鍵期2-3歲
- 2歲前可坐或走,日後能獨立行走
- 3歲前能坐,日後50%能獨立行走
- 3歲後能獨坐,日後需仰賴輔具行走
- 4歲後能獨坐,日後無行走機會
▲依CP類別推估:
由動作障礙類別來看
▲依反射情形推估:
檢視10個月大以後的反射情形,7個預測指標的反射:
①不對稱頸張力反射(ATNR)
②對稱頸張力反射(STNR)
③摩羅反射(Moro reflex)
④頸翻正反射(neck righting reflex)
❺足部放置反應(foot placing reaction)
❻降落傘反應(parachute reaction)
❼正支持反應(positive supporting reaction)
以上①②③④不正常反射:不應出現
以上❺❻❼三種正常反應:應出現若沒出現,承重能力差,對行走能力的預後差
▲依嚴重度推估:
嚴重程度越輕達發展極限年齡越大, GMFCS Ⅰ~Ⅱ期 粗動作進步空間大
▲依併發症有無推估:
智商低、關節變形、其他知覺障礙(視覺)、癲癇等併發症會影響行走能力
(二)獨立生活的預後
成年獨立生活的能力
- 日常生活:67%完全獨立 ,34%需成人監督
- 就業:53%可從事一般工作
- 溝通:50%在語言方面有功能性的口語溝通障礙
- 行走能力:可能隨年齡成長而變差或喪失
Cerebral palsy 腦性麻痺的治療
(一)痙攣的處理
痙攣型腦性麻痺治療重點:
A.姿勢動作控制:
- 增加軀幹肌肉張力,減少肢體肌肉張力
- 保持關節活動度
- 增加軀幹的控制能力和不同型態動作控制能力
- 訓練抗地心引力姿勢,重心轉移
B.痙攣處理:越早處理越好,以避免造成攣縮
依據嚴重度和分布是決定處理方法的主要因素
痙攣處理方法和作用如下:
1) 肉毒桿菌(Botulinum toxin, BTX)
可逆手術,作用局部性: 注射在神經肌肉交接處,抑制神經肌肉交接處的神經傳導物質(乙醯膽鹼)釋放,使(痙攣的)肌肉鬆弛
注射1周後會出現效果,3~4週達最大效力,效果持續3~6個月
適當治療年齡:下肢1~6歲,上肢大於4歲 或5~15歲的半邊麻痺兒童
適用對象:局部肌肉高張力、具選擇性肌肉控制、認知好可配合功能性訓練之個案
臨床應用:改善馬蹄足步態(施打在腓腸肌腹中段)、改善流口水、手術前後痙攣張力疼痛的控制、模擬手術效果的參考
2) 選擇性背根神經切除術 (Selective dorsal rhizotomy, SDR)
不可逆手術:利用肌電圖偵測背根神經的反應,將造成異常肌電反應的背根神經全部或部分切除(切除感覺神經),減少其輸入至前角細胞的訊息,進而減少運動神經元的興奮以降低痙攣
3) 脊髓腔內注射肌肉鬆弛劑 (Intrathecal Baclofen, ITB)
可逆手術,作用全身性:將巴氯酚(Baclofen)藥物罐在一個幫浦內,並放入腹腔使用導管導入脊髓腔內,定時釋放藥物以達放鬆效果。
適當治療年齡:小於4歲
適用對象:嚴重四肢痙攣型腦性麻痺、肌肉張力MAS分數 > 4分
不適用:年紀過大 (>18歲)或 兒童功能障礙評量表(PEDI)移動分數過低者 效果不顯著
4) 骨科手術
不可逆手術,包括:神經切除術(neurectomy)、肌腱切除術(tenotomy)、關節融合術(arthrodesis)、肌腱延長(tendon lengthening)等手術
骨科手術可幫助CP兒童的肌肉骨骼排列放到一個較佳的姿勢
(二)物理治療的處置性介入
A 腦性麻痺治療的指引 (Wilson提出)
(1) 治療目標應隨問題變化而改變
(2)治療的功能性具體目標由家長、兒童及醫療團隊隊員共同設定。要讓6歲以上兒童參與目標制定
(3)治療方法和技術隨兒童年齡、功能獨立需求、動作障礙而改變
(4)提供家屬關於兒童的問題和處理的資訊
(5)將訓練融入一般的日常照顧當中可減輕照顧者負擔
(6)治療應和兒童在生長及發育上所需的功能相呼應
(7)治療應被設計為運用兒童的長處,要了解兒童的能力
(8)感覺刺激整合於動作活動中,用聽覺和視覺刺激來提升注意力和產生有力的動作,但強烈刺激不能用在高度易分心和情緒反覆無常的兒童
(9)設計治療著重在兒童主動的行為表現
(10)遊戲融入治療當中,以提供動機和功能性目的
(11)盡可能由兒童自己啟動動作,動作控制由治療師來協助維持,兒童本身可主導治療和活動的進行
(12)治療包括動作計畫和解決動作問題
(13)重複練習在動作學習當中是很重要的要素, 以多種策略來達成相同的功能性目標
(14)個別治療時間是用來評估此時間的治療效果、了解兒童和桎梏者之間的問題、教導訓練方法, 平時訓練應盡量於團體活動或融入日常生活活動中進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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